夜雀丨米斯琪IP属地:湖南·株洲 发布于30分钟前
霹雳剑踪但值得注意的(📢)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(🔁)京鸟人艺术推(tui)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(ya)平(ping)左手(🌵)通过鸟(niao)人公司在(zai)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(😰)过音集(ji)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(liao)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(🍵)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(zuo)品版权理应由音(🤖)集(🚗)协代理(li),那么应由(🍓)(you)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(💅)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(wu)需纳入音(⏩)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(qi)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(shou)尾,和解的代(dai)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(qian),因此可以看(🔔)出周亚平利用(yong)职务之(📐)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(liu)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(cai)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(🛑)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(🎗)停止对《家在(🔜)东(dong)北》等首(shou)音(📖)乐电视(shi)作(zuo)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(🏊)偿费用(📲)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(gong)司发起诉讼的矛(mao)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(📆)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(er)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(🚞)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(➖)案中(🥎)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(ge)天(🐁)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(🤹)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(🔬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