夢魂BUFFIP属地:安徽·安庆 发布于27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(zhi)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(ji)协代(💁)理总干事(🗃),同时也是北京(🈂)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(💶)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(🔍)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(🐊)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(🔘)千家(🔑)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(yin)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(shou)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(cha)询天眼(🛡)查及中(zhong)国(✈)裁(🤭)(cai)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(niao)人(ren)公司向等娱(🏆)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(gong)司是音(📼)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(⬛)人公司向索赔的(🈳)费用必然是归周(🌩)亚平个人公司所有(you),而无(wu)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(ci)外鸟人公司向发(fa)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(wei)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(zhi)便为其个人(ren)公司(si)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(liu)意到,年月(🌂)日中(zhong)国裁判文书网公(gong)布的一(💭)份民事判决书显(xian)示,鸟人公(gong)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(quan)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(dun)在这一案(🏒)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(🔫)会所辩称:(🦏)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(🕗)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(📇)像著作(🐝)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(yan)人及创作(zuo)者,是(🦋)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(♟)著作(🍋)权无证据证实。